★产品符合GB26755-2011、GB16796-2009、GB/T15211-2013要求。
1、照明装置应由灯盘、发电机、控制面板、遥控器、升降杆、气泵、警示灯、及行走脚轮等组成。
2、★交流电源供电照明装置在198V-253V电压波动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3、照明装置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以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500MΩ。
4、照明装置工作噪声应不大于85dB。
5、★灯具水平转角:具有回转功能的照明装置,水平回转角应≥360°。
6、★俯仰角:具有俯仰功能的照明装置,俯仰角应90°。
7、发电机供电的照明装置,发电机应能在5s顺利启动。
8、照明装置的移动底盘应装有万向轮和定向轮,万向轮应有刹车装置。
9、照明装置应能通过遥控器或控制面板手动控制升降杆的升降及灯头的开关。
10、升降杆底部应具有手动紧急气压泄放装置。
11、★无线遥控在65米左右范围控制升降杆的升降和灯具的开启和关闭。
12、★照明照度不小于500LX
技术参数:额定电压:220V,发电机功率:3000w柴油发电机,灯头功率4*100WLED或者4*500W卤素灯 超亮度照明灯头。连续照明时间大于8小时。
★提供2年内国家级检测报告带“★”技术参数需提供带MA和CNAS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备查